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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征集校内捐赠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为弘扬慈善精神,浓郁捐赠氛围,充分发挥基金会在汇集办学资源、增进社会交流、增强办学条件保障等方面的平台作用,学校基金会拟推出九大类捐赠项目,鼓励校内单位及个人开展社会捐赠募集,进一步拓宽捐赠渠道,助力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使捐赠项目更加切合各部门发展需求,现面向校内开展捐赠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原则

(一)鼓励创新原则。鼓励创新和创造性的项目提案,以促进学校和社会的发展。

(二)合理合规原则。所有项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择优推荐原则。归口管理部门在对项目进行严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预期效益大小及受益影响范围等综合因素,确定征集项目。

二、项目征集范围

(一)基础设施类。包括资助已建、在建和待建的各种建筑物,校园景观、绿化项目的建设、修缮、改造等。可以具体划分为单独的教学楼宇、场馆、大门、雕塑、景观等;

(二)实物设备类。包括资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电子设备、通讯影像音响器材、办公设备、各类图书资料等;

(三)产学研合作类。包括资助共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教学科研项目、实习实训基地等;

(四)学习交流类。包括资助与国内外大学合作举办的国际学术交流会、主题高峰论坛、高层次专家研讨会等活动;

(五)师资培训类。包括资助骨干教师出国访学、研修深造、合作研究、科研交流、考察实践等活动;

(六)奖助学金类。包括资助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奖励优秀学生、资助贫困学生等;

(七)文体活动类。包括资助学生社团建设、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学术活动、体育竞技比赛、大学生科技竞赛等;

(八)校庆活动类。包括资助校庆大会、校史展览、文艺演出、学术报告会、专题论坛、书画展览、各类纪念活动、景点布置、宣传广告等;

(九)社会公益类。包括资助开展与办学有关,提升学校美誉度的社会公益活动及有利于学校事业发展的其他事项。

三、项目征集时间

学校基金会校内征集捐赠项目的工作采用集中征集和分散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项目集中征集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基金会项目部将对各单位报送项目进行汇总评选后,编入基金会项目库。2025年1月底前,基金会计划完成对储备库项目的更新、汇总、排序和发布,并将捐赠支撑材料提供给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时参考。

四、项目报送要求

(一)明确专人负责

确定申报基金项目的经办人及负责人。经办人负责项目的立项、委托、实施方案及结项报告的报送,负责人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风险把控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

(二)优质设计项目

捐赠项目吸引力的大小与捐赠人捐赠可能性成正比,请各单位围绕基金项目征集范围和单位实际需求,明确申报项目的捐赠类型、捐赠时限,保证捐赠项目设计质量。所设立项目要彰显办学特色,具有必要性、可行性、创新性和吸引力。

(三)报送内容说明

根据《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征集评选管理办法(试行)》(附件4)有关规定,结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及《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相关文件,按照要求填写《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项目征集书》(附件1),并提供项目相关图片1-2张(电子版,2MB以上的JPG文件)。请各单位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发送至hncdjjh@huel.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基金项目名称”。

五、其他情况

除特殊紧急项目外,立项捐赠项目原则上从基金会项目库中产生,因不符合要求未入库的项目,申报单位在对项目方案优化调整后,可于下一年度重新申报。

对于已募得资金的项目,按《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规定流程进行立项,基金会财务部根据项目预算、协议约定的捐赠用途,按报销流程进行资金拨付,项目结项时,如有资金结余应予退回。

咨询:

0371-61701193 基金会项目部武老师 赵老师

 

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1: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项目征集书

附件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4: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征集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5: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项目征集汇总表

附件6: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项目计划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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