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分散采购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基金会分散采购行为,加强对分散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参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基金会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采购内容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目录范围之外,由基金会和项目单位共同实施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 分散采购实行谁采购谁负责。项目单位应成立由主要负责领导牵头的三人以上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采购及相关事项。项目单位对采购需求、预算编制以及采购业务的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等承担主体责任。
第四条 各单位不得化整为零规避统一采购。
第二章 分散采购方式
第五条 分散采购的主要方式:
(一)询价。由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的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发出货物采购询价文件,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二)竞争性谈判。由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和技术要求的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就采购货物与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要求提交二次以上确定最终报价,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三)单一来源。符合单一来源法定情形的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由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和履行公示手续无异议后(科研仪器设备可不进行公示),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方式。
第三章 分散采购步骤与程序
第六条 申报计划。项目单位按要求填写《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采购审批表》(附表1)报基金会财务处;基金会财务处根据审核通过的审批表向申请单位出具《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分散采购项目反馈表》(附表3)。
对预算金额1万元以上、50万元(含)以下,属于实验耗材类、报刊杂志类、图书出版或论文发表类等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单位可不申报,直接组织采购后,由基金会财务处按有关要求审核支付。
第七条 采购形式。经审核批准后,项目单位按批准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第八条 采购程序:
(一)根据不同采购方式,分别成立三人及以上询价小组、谈判小组或磋商小组,其中一人为本单位主管采购工作人员,至少一人应为非项目单位人员。项目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询价、谈判、磋商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二)按照学校国资处公布的分散采购询价(谈判)文件范本编制询价(谈判)文件,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原则上应确保三家以上符合条件。
(三)询价(谈判)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供应商名称或者特定货物的品牌,不得含有指向特定供应商的技术、服务等条件。
(四)邀请不少于三家相关供应商参与,向供应商提供询价(谈判)文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可以采用电传或传真形式。
(五)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的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六)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后,若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七)询价(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八)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询价小组经过评审,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九)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询价(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做好评审记录,填写《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分散采购项目评审报告》,并报基金会财务部备案。备案提交的文件包括: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询价报价表或竞争性谈判第一次和最终报价表、《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分散采购项目评审报告》等。
(十一)项目单位应将成交结果告知参与本次采购的所有供应商,并按规定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答复。
(十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的,协商小组与供应商协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第九条 合同办理。项目单位凭《河南省河南财政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采购审批表》、《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分散采购项目评审报告》等相关材料办理合同签订事宜。
第十条 履约验收。项目单位参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要求组织履约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及时办理资产入账登记和支付款结算,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应当依法依规和合同约定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 档案保管。项目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采购工作资料并立卷归档备查。同时须向基金会提交《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分散采购项目反馈表》中列示的相关资料,以便基金会归档备查。
第四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基金会分散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十三条 学校国资处对项目单位提供的分散采购申请、采购结果实施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基金会项目部监察专员办公室、基金会财务处等部门按其工作职能对分散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对未按规定组织实施采购活动的,或采购活动中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正当履职行为的,参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本实施办法由基金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采购项目审批表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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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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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概 要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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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1.工程建设及修缮类 □ 2.商品货物类 □ 3.社会投资类 □ 4.服务类 □ 5.其他类 □ |
所在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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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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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工期(如有必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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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金额 |
万元 年初预算内 □ 追加预算 □ |
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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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负责人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基金会理事长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分管基金会校领导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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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基金会制表
1.本表应附材料:①项目需求文件论证表、②上级文件(如有)、③其他必要材料,材料不完整不予受理。
2.基金会采购项目中,预算金额1万(含)元以下,由项目负责人审批;1万元以上至50万(含)元以下由项目单位负责人预审后报理事长及分管基金会校领导审批;50万元以上报理事会审议通过。
附表2: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采购项目需求文件论证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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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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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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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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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需求 文件 内容 概况 |
(详细内容可附后) |
项 目 预 算 依 据 |
(详细内容可附后) |
论证 小组 意见 |
论证小组成员意见及签字: 年 月 日 |
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基金会制表
1、修缮类项目需求文件内容须包括:立项的必要性、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要求等。
2、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需求文件内容须包括:立项的必要性、技术参数、相关要求等。
3、修缮类项目预算依据详细内容以书面形式附后,且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须包括: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4、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预算依据详细内容以书面形式附后,且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须包括:市场调研、询价或网上价格。
5、项目需求文件和预算依据详细内容以书面形式附后,且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
6、论证小组不少于3人组成。
附表3: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分散采购项目反馈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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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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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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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申请 材料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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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要求:1、由使用部门自行组织,执行“谁采购谁负责”原则。 2、采购方式: 3、采购时间要求: (盖章) 年 月 日 |
采购单位留存资料及要求: 1、采购清单和邀请函需要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参加采购的单位需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参加采购的单位需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公司报价单并加盖公章。 5、采购评审报告。 6、合同文本(合同经国资处、法律事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上材料在采购完成后 月 日前报基金会财务处 |
申请单位经办人确认: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基金会制表
本表一式两份,基金会财务部和申请单位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