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财务部岗位职责

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财务部岗位职责

第一条 河南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财务部负责基金会的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各项规定,对基金会经济活动进行会计核算和监督,为各公益项目财务开支提供财务信息,组织基金会年度预算和决算,负责控制、监督基金会财务预算的执行,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二条 根据基金会财务工作的实际情况,财务部工作岗位分为出纳、会计和会计主管。

第三条 出纳岗位职责:

(一)熟悉资金结算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及结算业务手续,熟练使用资金管理软件;

(二)负责根据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办理资金结算工作;

(三)负责库存现金管理。现金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日业务结束后,出纳应将库存现金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发现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不符,须及时查明原因。严格按限额留用库存现金,不得超出限额,杜绝白条抵库;

(四)负责各类有价证券、支票、结算凭证、印章、网银U盾的保管;

(五)负责各类票据管理,包括领用、核销、开立、寄送;

(六)定期打印银行业务回单和银行存款对账单;

(七)协助会计做好银行账的对账工作;

(八)负责银行账户的开户、销户等账户管理事项;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会计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基金会的各项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情服务;

(二)掌握有关会计科目的核算范围和核算标准,明确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正确使用会计科目;

(三)熟悉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和审批程序,明确项目与科目之间的对应关系,正确使用会计科目;

(四)认真审核报销的各种原始凭证,严格把关,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不予报销;

(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及时填制记账凭证,不得无故拖延积压,有特殊情况的,要向报账人员讲明原因或向会计主管汇报;

(六)负责每月的银行对账,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处理未达账项并告知会计主管;

(七)协助会计主管不定期盘点出纳岗位的库存现金余额,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八)协助基金会资产管理员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协助会计主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统计和盘点;

(九)负责暂付款管理,定期清理和催收各类借款;

(十)协助会计主管做好年终决算和年初的初始化工作;

(十一)负责会计档案管理:

(十二)负责个税计算、纳税申报及缴纳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会计主管岗位职责:

协助基金会理事长主持日常财务工作。

(一)贯彻执行有关基金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依法组织基金会会计核算工作,及时、准确、完整地计算、记录、反映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情况;

(二)建立健全基金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监督保障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复核记账凭证。认真审核记账凭证的原始票据是否齐全、合格,科目、项目及对应关系使用是否正确,数字是否准确,各项报销凭证内容是否完整,开支标准是否合规,有关人员签字是否完备;

(四)负责支出结算的授权,并保管网银授权U盾;

(五)不定期盘点出纳库存现金余额,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六)复核会计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督促出纳、会计及时查明未达账项原因并进行账务处理;

(七)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组织开展固定资产盘点及统计等工作;

(八)组织年初建账、年终结账和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九)参与捐赠协议管理,监督协议执行;加强预算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十)加强财务部与项目部及项目执行单位的有效沟通,确保项目顺利开展和实施;

(十一)负责制订本部门岗位职责并组织实施,安排财务人员的各项工作,协助理事长对财务人员的工作考核,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组织业务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十二)加强会计监督,实行重大财务会计事项定期报告制度;

(十三)组织安排其他财务工作。